监考须知

作者: 时间:2024-01-11 点击数:

1.监考员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巡考员报告。

2.监考员必须按要求佩戴监考工作,严格遵守考试操作规程,主监考提前30分钟到行政楼204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周),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副监考员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及时间,必须清理考场包括检查桌面抽屉及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纸张或其它可疑夹带物,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进入考场,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座位。

4.开考前10分钟按规定核对考生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督促并核对考生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等,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5.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强调考试注意事项告知学生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按要求做好各种考场情况登记。

6.监督考生按规定作答,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桂自然资职院发〔2019〕38号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7.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8.监考过程中,监考员须在教室一前一后监考。开考30分钟后才能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9.在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时间一到立即逐个收齐考生试卷,并认真检查和清点。监考人员造成考卷丢失者,视情节按教学事故处理。

10.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须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清点与原领取数目无误后,将试卷(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递增顺序排列)答题纸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起装入试卷袋,将草稿纸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考生考试违规记录表》一并交到考试单位指定地点。

11.考后检查、清理考场,离场后关好门窗。


注:期末考试全程开启视频监控,请各位老师做好监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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